2007年4月25日 星期三

決戰的公開信 - 致臺灣的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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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臺灣的知識份子:

 

你能容忍,臺灣的學術界,被罵成「人神共憤的不肖界」嗎?

你能容忍,國立大學的校友,包括許多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作家、記者、
…… ,都被罵成「群鬼的公娼」嗎?

本人是高雄工專的畢業生。學號是五五一○。畢業之後,本人曾經回到母校去任教。任教期間,本人曾經到中山大學去進修。

《教育典範的生命遊戲》是本人所寫的一本書。其內容,可以在網路上,被自由地傳閱。想閱覽本書者,可連線至:www.shi4.net

以下,是本書的部份內容:
  • 〈第1談〉:

  • 蔣介石死後,他所建立的「鐵飯碗文化」,依然屹立於公教機構。

  • 我為這一種「威權時代所遺留下來的鐵飯碗文化」,取了一個非常難聽的名字:威權遺糞。


  • 〈第4.1話〉:

  • 只要說「你不好!」你就會被定罪!根本不必向僱主證明:我比你好!

  • 既然如此,又何必浪費時間,去了解學生及家長的意見呢?

  • 只要適時地濫用權勢!在國立學校,要鏟除改革者,原來,可以是這般地容易、蠻橫、反民主!


  • 〈第1.2話〉提到,屈原會寫〈離騷〉的原因是:信而見疑,忠而被謗,能無怨乎?

  • 在臺灣,我看到教育界的常態是:對僱主背信而不見疑!對教育不忠而不被謗!對爛鳥人不能無怨,則不能無罪!

  • 這一種常態,清楚地告訴我:「不應有恨」的前提,是「不應有德」!

  • 連國立的母校,都安於「不應有德」的狀態!我能不恨乎?

  • 如果,此時,我能安於「不應有恨」的狀態,那麼,請問:像我這一種知識份子,還算是「人」嗎?


  • 〈第6.3.1論〉:

  • 〈第6.3話〉所提到的“pigsDamnIt”,是我用“pigs”、“damn”、及“it”
    所組成。

  • 其中,“it”是指「宛如豬市的學院或學術界」。在這一種學院或學術界裡,學者可以過著「巷豬」般的生活。


  • 如果,有一名知識份子。論「安於閹狀,自得閹樂」,他更勝皇宮的「巷伯」。那麼,他就是我所謂的「巷豬」。


  • 如果,豬有學術界,那麼,連豬的學者,都會瞧不起「宛如豬市的學術界」。

  • 因為,「豬市」本是「學院」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之一。


  • 當臺灣的不肖者,多到可以組成「教授協會」時,這一個「共和國」裡,還剩下多少柏拉圖式的理想呢?

  • 當教授習於與「不廉的同事」共享豬食時,誰比教授,更有資格被稱為「大惡之母」、「共和國的真正亂源」呢?

  • 本辯護士認為:會使「學院」取危、「共和國」取亡的教授,不是「簡直」,而是「確實」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


  • 〈第6.2話〉提到:「不教而殺者」是「虐、惡之徒」。

  • 如果,學術界沒有去執行「最嚴格的自我測試」,那麼,「共和國」將會難以被「初始化」。{大盜,奴才}之遺毒,將會難以被清除。

  • 遲遲不肯以身作則,自清、自律,卻熱衷於批評「政治界:學術界的週邊」。有如此虐、惡之學術界,真是「共和國」的一大悲哀!


  • 飽受最尖銳的羞辱後,如果,臺灣的教授,依舊,可以容許自己:繼續過著巷豬般的生活,包括,和狗賊共舔「威權遺糞」。

  • 那麼,本辯護士要奉勸這一群教授:

  •  一、不要批評外界。

  •  理由:不足以示範「君子責人」,卻足以示範「含糞噴人」。

  •  

  •  二、不要吃豬肉。

  •  理由: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 〈第6.3.2論(3∕3)〉:

  • 在姑息成風的學術界裡,那一些盜誇成習的教授,總共消耗了多少有形的經費?污染了多少無價的靈魂?

  • 從中央研究院長、教育部長、高教司長、技職司長,到國立大學的校長、院長、及所長,這一群學術界的主管,誰把國家的經費當錢看呢?

  • 誰在意學生的靈魂呢?

  • 誰願意抱持積極任事的態度,出來管一管呢?

  • 我罵他們是:不義的中央王八院長、王八部長、王八司長、王八校長、王八院長、及王八所長!

  • 這是罵得很對,或很錯呢?


  • 〈Part X(3∕3)〉:

  • 從《胡適文存》,可以找到一個觀念:「捐官」可以說是「清朝之最黑」。

  • 稍加琢磨後,改革者可以得到一個詞彙:捐博士學位。

  • 也可以得到一個句子:比清朝之最黑,更、更黑!

  • 其中一個「更」,來自:「黑暗的專制時代,會染黑人性。在光明的民主時代,只有本性更黑的人,才會和專制時代的人,同樣黑。」

  • 另一個「更」,來自:即使,學生已經把論文的「主要貢獻」都「捐獻」給教授,教授仍然可以利用各種理由去刁難學生。


  • 就算我們都死了,後代的學者,也可以查出:此代的學者,是如何姑息「盜誇級的同事」,以及,是如何分享「鐵飯碗裡的威權遺糞」。


  • 如果,他們,當真,可以忍受「捐博士學位,盜誇級的教授,比清朝更、更黑」這一類的言詞,那麼,改革者可以再接、再厲、再琢磨!

  • 羞辱走到如此極端的地步時,除非,臺灣的學者,都已經完全不要臉了!否則,他們,應該,會儘快去要求政府:

  •  或者,嚴懲我這一種改革者!

  •  或者,嚴懲貪贓、枉法的教職員,並且,追討一切不當、不義的既得利益,包括:財物!職位!權力!


  • 〈第6.3.2論(2∕3)〉提到,「你不好!」這一種罪名,可以被用來象徵:「威權,專制,吃人」的「土皇帝精神,權姦精神」。

  • 「你比較不好!」則象徵:「有互相比較,有公平競爭,有自由選擇」的「運動家精神,民主共和國之自治精神」。

  • 容許「才高而德低」的小人,可以不用「你比較不好!」而濫用「你不好!」這一種罪名,去迫害「其德極其高」的士。這是:極缺德。

  • 容許國立學校去迫害士,又容許如此鬼校去頒發「以士為名的學位:學士,碩士,博士」。這是:極變態。


  • 「其研究早已停擺」的教授,可以照常領「教授級的學術研究費」。連「以國父為名的國立中山大學」,都可以大量生產「盜誇級的論文」。

  • 「才高而德低」的權姦,可以隨意用「你不好!」這一種罪名,去刁難學生、迫害異己。

  • 在此情況下,《大學法》又不授權給國立學校的學生及家長:可以透過公開評鑑的方式,去淘汰比較不好的教師。

  • 如此環境,對士而言,實在是很不好。對小人而言,卻是好得不像話。是不是呢?

  • 如果,如此不像話的教育環境,可以繼續存在,那麼,「學術界的輿論」可以被當成「人話」來相信嗎?

  •  

  • 以上的公然侮辱,可以被歸納成一個公式: academy (
    Taiwan ) = pigsDamnIt


  • 愛真理的學者們!當你們,在靈魂的世界裡,遇見臺灣的學者時,千萬不要去拍他們的肩膀。他們的肩膀,軟得就像是你們的睪丸。

  • 要如何向他們表達自己的熱情呢?你們可以去拍拍他們的睪丸。他們的睪丸,硬得就像是你們的肩膀。

  • 想要與他們和睦相處嗎?不妨先自我催眠:「我不是人!我是閹然而無愧的巷豬!我不是人!我是閹然而無愧的巷豬!
    …… 」



 

此外,我曾經製作一塊招牌來代表「臺灣的學術界」。不但用竹掃把、通便器去攻擊它,我還很用力地踐踏它。此事,有錄影存證,可供大家去散佈。

羞辱至此,是不是,已到了極端呢?

對學術界的主管而言,如果,至此的羞辱,尚未到極端,那麼,極端到底在何處呢?

如果,他們所能忍受的羞辱,已經無極,那麼,以下這一句話,應該,是經得起考驗的真理:
  • 臺灣的學術界,足以代表「無恥的鬼世界」。



 

〈附錄˙B2〉提到,學術界是由「學院」的菁英,所共同組成的世界,而「學院」是:真理的聖地,共和國之母,政治人物的搖籃。

如果,有一個共和國,其「國立學院」不足以代表「真理的聖地」,那麼,此國的狀態,好比:有一個人,缺少一名「像樣的母親」。

嚴格地說起來,如此國家,可以被稱為「不像樣的偽共和國」,而不可以被稱為「真正的共和國」。

是不是呢?

 

假設:臺灣的學術界,足以代表「無恥的鬼世界」。

如果,大家可以容許這個假設成立,或繼續成立,那麼,以下的敘述,將會隨之成立:
  • 臺灣的國立大學、學院,不足以代表「真理的聖地」,卻足以代表「養鬼的聖地」。

  • 在臺灣的中華民國,不但是一個「不像樣的偽共和國」,更是一個「專門養鬼的鬼國」。



 

國立大學淪為「養鬼的聖地」時,其學生、校友,足以代表什麼呢?

由〈第6.3.2論(2∕3)〉,你可以找到一個答案:群鬼的公娼。

 

在臺灣,國立大學,可以說,是高才生雲集。其排名,大體而言,在私立大學之前。

如果,臺灣的高才生,大體而言,不足以代表「愛真理的知識份子」,卻足以代表「群鬼的公娼」。

那麼,「臺灣的知識份子」這一個名稱,將難以得到世人的尊重。

是不是呢?

 

會以「臺灣的知識份子」自居,是因為,你喜歡被世人鄙視、唾棄嗎?

如果,你不希望「臺灣的知識份子」是一個被鄙視、唾棄的名稱,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同胞,被譏為「鬼國之子」、「鬼國之民」。

那麼,當臺灣的學術界,遭受「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及誹謗」時,你就不能坐視不管。

是不是呢?

 

從〈附錄˙B2〉及〈附錄˙B3〉,你可以得到以下的訊息:
  • 罪業一:害學術界的名譽,受到嚴重的損害。

  • 罪業二:害中山大學的名譽,受到嚴重的損害。

  • 罪業三:害教育部的名譽,受到嚴重的損害。

  • 罪業四:害母校的名譽,受到嚴重的損害。

  • 罪業五:害一名衛生署長的名譽,受到嚴重的損害。


  • 當學術界蒙受公然侮辱時,被公然侮辱者,包括:許多衛生署長的老師,許多立法委員的老師,許多法官的老師,許多記者的老師。

  • 還有:許多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教育部長、法務部長、……
    的老師。

  • 還有:許多學生、家長、教師、校友、…… 的老師。

  • 參考上述理由,知識份子不難證明:無論是罪業一、二、三、或四,皆遠遠大於罪業五。


  • 我對學術界,施加「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及誹謗」。這、是、事、實!

  • 被我侮辱者,還包括:中山大學,教育部,我的母校,「尊孔」這一塊招牌,以「中正」為名的文化中心及公立學校,……

  • 如果,在刑事上,無人因此而必須入獄。在民事上,也無人因此而必須付出相當高的賠償金。

  • 那麼,因為侮辱教師、誹謗官員,而受罰、受刑的學生、百姓,將會認定:自己就像「舔耳案」的被告一樣,是屬於{鬼把戲中的倒霉鬼}。

  • 《中華民國刑法》所規定的「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將會因此,而受盡公然侮辱及誹謗!

  • 如此結果,絕對,不是一個真正的民主共和國,所能接受的!


  • 如果,把《教育典範的生命遊戲》比喻為一棵樹的樹根與樹幹。

  • 那麼,〈用於公務員性教育的兩個模型〉、《當道德刺向虎而翼者的天空》、及《選修課:德教Q&A》就像是它的三片樹葉。


  • 一棵樹的樹根與樹幹,一旦成形,樹葉就會一片片地長出來。其速度,可能,會很快。

  • 除非,公教人員存心要讓自己的威信,被我用力地踐踏、踐踏、踐踏、…、再踐踏!

  • 否則,他們應該儘速來追究:到底,是誰害學術界、教育部、中山大學、及高雄科技學院的名譽,受到極其嚴重的損害?

  • 請注意上一句話的最後幾個字:極、其、嚴、重、的、損、害!

  • 這幾個字,應該,已經很清楚地告訴執法人員:起碼,要有一方倒下!



 

由以上的訊息,你可以確定一件事:
絕、對、不、能、姑、息、我!

姑息我這一種知識份子,等於,向國人宣告:可以隨意地侮辱、誹謗學術界!

連帶地,「臺灣的知識份子」這一個名稱,將難以得到世人的尊重。

 

《日知錄˙〈廉恥〉》(明末清初˙顧炎武)有一句名言:故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學院」是士大夫的搖籃。故學術界之無恥,可謂「國恥之母」。是不是呢?

如果,我沒有充分的理由,就在無遠弗屆的網路上,對學術界施加「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

 而,學術界卻遲遲不肯以最嚴肅的態度,來追究我的法律責任。

那麼,身為知識份子,起碼,你要敦促民意代表去譴責學術界的主管:

  • 無恥!不是普通的無恥,而是「國恥之母:教士大夫無恥的一種無恥」!



 

必要的時候,熟悉法律的知識份子,應該去控告學術界的主管:「瀆職!不是普通的瀆職,而是瀆職之母!」

如果,學術界已經控告我,而我卻寧可接受較重的刑罰,也不肯閉口或改口。

那麼,你應該去要求學術界的主管:務必利用《中華民國刑法》中,有關累犯之規定,來使我這一種死不悔改的知識份子,一直被關到死!

問題是:
  • 身為知識份子,你要如何判斷我的理由,是否充分呢?

  • 如果,我的理由,確實充分,那麼,因此而害學術界蒙受奇恥大辱的公教人員,該當何罪呢?



 

〈第6.2話〉提到,為了保護靈魂之眼,蘇格拉底(Socrates)採用一種方法:先找出一個「最可靠的原理」,再利用它去檢驗道理的真假。

如果,有學生問:什麼原理,可以被用來檢驗學術界的真假?

那麼,你會如何回答呢?

我會回答:
  • 最可靠的一個原理,就是依據「學術界(academia)」這一個名詞的語源(etymon):Academy。

  • 蘇格拉底的死,使柏拉圖(Plato)對雅典的政治,感到很失望。他會創立“Academy”,是希望:利用教育,來培養出最好的政治家。

  • 因此,只要檢驗臺灣的學術界,是否,可以培養出最好的政治家,就可以得知其真假。



 

問題是:什麼樣的政治家,才是好的政治家呢?

在《資治通鑑》的第一卷,司馬光留下一句千古名言:才德全盡謂之聖人,才德兼亡謂之愚人,德勝才謂之君子,才勝德謂之小人。

他認為,「不缺才,很缺德」的小人,有如「虎而翼者」。不能分辨「才」與「德」的差異,而通謂之「賢」,會導致「失人」。

「有如虎而翼者的小人」和「會導致失人的執政者」,當然,都不可以被歸類於{好的政治家}。是不是呢?

 

接下來的問題是:有什麼簡易、實用的方法,可以被用來估測執政者之「德」?

《教育典範的生命遊戲》的內容冗長。缺乏耐性的讀者,可以直接閱讀〈附錄˙B1〉。由那一篇論文,你可以得到以下的訊息:
  • 超越性慾,可以看到一道神聖的使命:使基因能夠代代相傳。

  • 依據古代的《道德經》,「德」是:畜之,長之,育之,成之,熟之,養之,覆之。

  • 依據現代的自然科學,「德」可以被如此詮釋:使大家的共同基因,得到良好的照顧。


  • 「慈故能勇」是慈母與聖人的共同特質。他們會廣受喜愛,只因:其特質,有利於大家的共同基因。

  • 以「慈故能勇」這一種特質為基礎,可以推導出「四種雌基類型:神武而不殺者,武而殺者,不武而不殺者,不武而鬼殺者」。

  • 對大家的共同基因而言,「神武而不殺者」是「真正的守護神」,而「不武而鬼殺者」是「極端不好的缺德鬼」。

  • 只要估測他們的生存空間,就可以知道執政者之「德」。



  • 《新民說》(清末明初˙梁啟超)有言:吾民族數千年生息於專制空氣之下,苟欲進取,必以詐偽;苟欲自全,必以卑屈。

  • 此言,可以被用來說明一個事實:經過長久的專制、威權統治後,大部份的公教人員,包括我在內,都不是很好的人。

  • 在此情況下,有心要改革教育的執政者,應該,先設法去改善公教人員的人品。

  • 試圖用一堆劣質磚塊,去蓋第一流的教育殿堂。如此鬼事,只有活鬼才幹得出來!

  • 學生,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不侵占學生的權利,可以說,是「德」之最低標準。低於此標準者,是盜賊之流,更是國賊之流。

  • 對基因有利者,會廣受喜愛。對基因有害者,會廣受厭惡。即使是盜賊,也不喜歡被搶、被偷。這是一種自然而然的現象。

  • 因此,以樹立「德之最低標準」為目標,可以引起天下人的最大共鳴。


  • 如果,「德之最低標準」能夠被樹立。學生及家長的權力,能夠獲得其應有的保障。他們可以透過公開評鑑的方式,去淘汰大家所不喜愛的教師。

  • 那麼,對基因比較有利的教師,自然而然,會擁有比較大的生存空間。教師的人品,自然而然,會越來越好。


  • 是學生及家長,繳納學費及稅金,來養國家的公教人員,而不是公教人員,出錢來養學生及家長。

  • 由此可知:學生及家長,是屬於{真正的僱主},而公教人員是屬於{受僱人,僱員:受人僱用的人員}。

  • 不經過僱主的同意,就拿僱主的東西。這是:盜賊的行為。

  • 不應該拿的東西,不想歸還。這是:賊性不改。

  • 公教人員不准學生及家長,可以透過公開評鑑的方式,去淘汰他們所不喜愛的教師。如此行為,等於,是在教育全國的受僱人:

  •  拿僱主的財物,可以不必經過僱主的同意。

  •  侵占僱主的權力,可以不想歸還。


  • 教全國的盜賊,包括盜版商、賣國賊、…,都可以無恥地用「教賊,得賊!賊有何罪?」去質問法官!

  • 教監獄外的盜賊,都可以大聲地用「拼治安?根本是拼虐待!」去侮辱警察!

  • 教監獄內的盜賊,都可以積極地向國家申請賠償!

  • 教公務人員,包括司法官,必須忍受一種嘲笑:自己的子女,足以象徵「與鬼通姦的結果」!

  • 教國立學校的家長,包括民意代表,必須忍受一種譏諷:樂於使自己的子女,淪為「群鬼的公娼」!

  • 除非,以上情況是政府所能容忍的,否則,我的決戰方式,應該,可以促使公務人員:為樹立「德之最低標準」,出一份「早就該出之力」。



 

以上的訊息,可以被用來說明:
  • 我對學術界施加極端的公然侮辱!此事是屬於{大是}或{大非}呢?要如何判斷我的理由,是否充分呢?「德」是一個重要關鍵。

  • 本封公開信的目標是:樹立「德之最低標準」,使國立學校的淘汰準則,從「欠缺比較」的「你不好」,變成「你比較不好」。

  • 除非,學術界的主管,敢公然告訴國人:姑息賊性不改的教職員,可以使國立學校,培養出良好的政治家。

  • 否則,他們就應該要鼓足勇氣,去打破鐵飯碗!清除威權遺糞!讓學生及家長,能夠擁有一切合理的權力!

  • 事關「大破」:使土皇帝的精神,難以死灰復燃。使權姦再也不敢濫用「你不好!」這一種罪名,去刁難學生、迫害同事。

  • 以及「大立」:使運動家的精神,能夠屹立不搖。使學生能夠以公開評鑑的方式,去淘汰比較不好的教職員,尤其是賊性不改的教職員。



 

被我用來指控《大學法》的言詞,包括:養鬼殺士的授權書!充滿土皇帝精神、權姦精神!
……

被我用來指控教育部的言詞,包括:閹然牌電擊棒的不斷電系統!極缺德、極變態!
……

被我用來指控中山大學的言詞,包括:盜誇成習!溢出土匪!比清朝之最黑,更、更黑!
……

在〈第6.3.2論(2∕3)〉,我指控自己的母校:
  • 戒嚴時期的那一種司法,不僅,已經被繼承,甚至,已經被發展到:


    • 要把你移送法辦時,不必對你說明理由。

    • 負責審判的人,可以不顧迴避原則。你所要對抗的既得利益者,可以親自審判你。和你結怨最深的人,可以在審判你時,帶頭攻擊你。

    • 不必在判決書上,註明官方是依據何法、何令、何規,來做出這樣的判決,更不必把罪證,詳細地列印出來。



 

如果,上面的指控,與事實不符,那麼,請盡量用最嚴、最厲的法律,來懲罰我。

如果,我的遭遇,確實,可以被用來證明:解嚴之後,國立學校的天空,依舊,是虎而翼者的天空。

 在如此天空下,「小人」可「小」天下之「人」!「倀」可以代表:教育的成功!

 而,學術界的主管,卻遲遲不肯鼓足勇氣,去樹立「德之最低標準」,以保障好人的生存空間。

那麼,臺灣的知識份子,可以姑息如此缺德的主管嗎?

 

〈Part IX〉提到,胡適有一痛:把六七十年的光陰,拋擲在尋求建立一個社會重心,而終不可得。

〈第2談〉提到,蘇軾的一句「文起八代之衰」,使八代的文人有一個通稱,名為「衰人」。

連「德之最低標準」,都不能成功地被樹立!在此情況下,學術界的菁英,將不能帶著足夠的威信,去重估一切的價值觀。

連帶地,良好的社會重心,將難以被建立。許多人民,就只能繼續奉「古人之偏見」為「天理」。

而,臺灣的知識份子,尤其是文學院的文人,將難逃一種宿命:被歸類於{衰人}。

是不是呢?

 

無論,你認不認同我的言論,或者,知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在此,我都必須要再強調:

  • 在無遠弗屆的網路上,我對學術界施加「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及誹謗」。這、是、事、實!

  • 如果,無人因此而受刑、受罰,那麼,國人將會認定:
    可以隨意地侮辱、誹謗學術界!



 


到底,學術界的主管,可以容忍學術界的招牌,被我踐踏多久呢?


到底,「對僱主背信,對教育不忠,害學術界蒙受奇恥大辱」的小人,會被判什麼刑、求多少償呢?


當學術界遭受「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及誹謗」時,學術界的主管,會不會,連一點反應都沒有呢?

如果,想知道以上這一些問題的答案,那麼,你可以考慮:把本信轉寄給其他的知識份子。

越多人關心這一些問題,相關的主管就越不能假裝白癡。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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