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想要控告 教育部長 - 杜正勝 嗎?快來點閱本片










製作一塊招牌來代表「 臺灣的教育部」。 不但用竹掃把、 通便器去攻擊它, 我還很用力地踐踏它。

這些動作, 不僅, 被錄成影片, 而且, 被放到 YouTube ...

... 只要有人點閱, 畫面就會重現。

... 只要有人轉載, 檔案就會變多。

... 只要有人存檔, 本片就會不滅。

 

羞辱至此, 是不是, 已到了極端呢?

 

如果, 此種 公然侮辱, 及誹謗, 是教育部所能容忍的。

那麼, 請告訴我們: 到底, 什麼樣的羞辱, 才是教育部所不能容忍的?

 

如果, 此種羞辱, 是教育部所不能, 也不應, 容忍的。

 而我, 已經一再地用存證信函, 明確地告知:請儘速來追究 相關 的 法律責任。

 教育部卻遲遲不以最嚴肅的態度, 來調查:到底, 是誰害教育部的名譽, 受到極其嚴重的損害?

那麼, 相關的主管, 應該, 都已經陷自己於一種凶境: 人人得而告之!

 

2002年10月2日, 立法委員, 李慶安, 拿著陳情者的親筆信函, 並且, 指稱:衛生署的代署長, 涂醒哲, 涉嫌性騷擾。

此案, 被稱為「舔耳案」, 轟動一時。 自稱「與涂醒哲熟識」 的男子, 徐群瑛, 公然誣指:涂醒哲參加了「舔耳聚會」。

法官表示: 徐群瑛的行為, 已經嚴重影響他人名譽。

結果: 徐群瑛被判刑九個月, 而且, 不得緩刑, 不得易科罰金, 外加一百二十五萬的賠償金。

 

在本片, 保持嚴肅的我, 用字體很大的招牌, 和很大、很慢的音調, 來指控教育部:不僅, 是極缺德、變態, 而且, 處於相當穩定的狀態。

用竹掃把去攻擊招牌, 會給觀眾一種感覺: 其名譽, 應該, 被置於糞土之中。

用通便器去攻擊招牌, 會給觀眾一種感覺: 其名譽, 應該, 被丟進馬桶。

和徐群瑛相比, 我的行為, 顯然, 會使官員的名譽, 受到更嚴重的損害。

是不是呢?

 

無論是因為「 習於假裝白癡」或「 已至麻木不仁」, 在教育部 遲遲不來調查 的 這段期間, 本片又被點閱了好幾次。

相當穩定的極缺德、變態部! 受到竹掃把的攻擊! 受到通便器的攻擊! 受到唾棄! 受到踐踏! 這些畫面, 也因此而又重現了好幾次。

如果, 「害教育部又受辱好幾次」 的大官, 沒有受罰、受刑。

那麼, 因為侮辱教師、誹謗官員, 而受罰、受刑的學生、平民, 包括徐群瑛, 都可以要求: 平反 和 賠償!

是不是呢?

 

想要控告 教育部長 - 杜正勝, 高教司長 - 陳德華, 及技職司長 - 張國保 嗎? 快去號召大家, 來點閱本片!

在教育部 遲遲不來調查 的期間, 本片被點閱越多次, 相關的主管, 就越難逃一種罪名: 害教育部的名譽, 又受到很多、 很多次極其嚴重的損害!

 

請注意上一句話 的 最後幾個字: 很多、 很多次極其嚴重的損害!
  • 不是一次、兩次, 而是: 很多、很多次!
  • 名譽所受到的損害, 不只是嚴重, 更是: 極、其、嚴、重!
  • 連「 通、便、器!」 都用上了! 這還不夠嚴重嗎?

 

20070209 新聞報導: 有人只因說了一句「 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就被依「 公然侮辱罪」 來起訴!

又, 有一名鎖匠, 只因說了一句「 裝肖維(台語, 愚弄人)」, 就被依「 有辱罵之嫌」, 而判賠 25000 元!

 

歡迎大家 將本文 轉貼 到 BBS 站, 轉寄 給 記者、 民意代表、 ......

並且, 懇請 記者 及 民意代表, 去質詢 政府:
  • 到底, 教育部的名譽, 值多少?
  • 害教育部的名譽, 又被踐踏一次, 應賠多少?
  • 害教育部的名譽, 又被通便器攻擊一次, 又該賠多少?

 

如果, 無人會因本片, 而受到: 足、以、令、人、 信、服、 的、刑、罰!

那麼, 政府, 就應該, 要正式宣告: 教育部 的 名譽, 破產!

或者, 將「 司法院 的 官方網站」 正名為「 裝肖維 的 家」。

是不是呢?

 

如果, 我沒有充分的理由, 就對教育部施加極端的公然侮辱, 及誹謗。

那麼, 請盡量用最嚴、最厲的法律, 來懲罰我!

 

如果, 我的理由, 確實充分。

那麼, 就請大家, 睜大眼睛來看:
  • 到底, 「極缺德, 極變態, 害教育部蒙受奇恥大辱」 的小人, 會被判什麼刑、求多少償?
 

 

 

註:
  • 相關的資料, 包括 存證信函, 被置於:www.shi4.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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