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臺灣大學 是 萬惡之大! 其法律學院 是 萬惡之尤!










本片是 《當道德刺向虎而翼者的天空》的片段 63


還在母校教書時, 我 常常 穿著片中的這件T恤, 去教書。


當時, 我決定要改變一種現象:

  • 老師 可以 癡癡地 捧著「 狗賊的鐵飯碗」,把「舔食威權遺糞」當有趣!
  • 讓 學生 繼續淪為:虛有其表的臭蛋!

我的遭遇, 證明:

  • 在臺灣的學術界, 盜誇級的教授, 和教評會的權姦,都可以成為: 無敵的準強盜。
  • 不必說明「你那裡不好?」,那些準強盜只要說「你不好!」, 就可以:
  • -- 逢君子, 殺君子!
  • -- 逢士, 殺士!
  • -- 逢聖人, 殺聖人!

這樣的學術界, 使我的母校, 淪為: 其鬼如神 的 鬼校!

只要會說「你不好!」, 權姦就可以隨意地逼教師:
  • 不准保護學生!
  • 不准不當賊!

 

從高雄工專畢業時, 我的學業成績, 是全班第一名。

入伍去服兵役後, 我連續參加了三次高考, 都上榜。 依照慣例,母校會張貼紅紙, 以示祝賀。

回到母校去教書時, 像我這樣的校友, 卻連「做人!
不做賊!」的權力, 都爭取不到!

環顧四周, 我恰似: 鴨中孤雞。


既是雞同鴨講, 何必多言?

這種感覺, 驅使我, 踏上: 離職、 離婚、 離家之路

這種感覺, 驅使我, 寫下: 《 教育典範的生命遊戲Part II:陰陽眼〉 》


假設: 前面是湯池、 火海。

而你, 只有兩條路可走: 赴湯蹈火, 或自廢雙腳。

請問: 你會選哪一條?


明知: 「自閹」可以求生, 「迎鬼」可以進取。

為什麼, 我卻寧可懸命於絲, 也不願自閹、 迎鬼?

既然, 連家都已成空。 何不遁入空門? 猛吸靈魂的鴉片!

不! 我寧可去流浪、 露宿、 指控、 吶喊、 噴漆、 刻字、坐牢、 ...... 、 直至鮮血塗壁、 肝腦塗地!

為什麼, 我的性格, 會是這樣?


為什麼, 鴨群之中, 會有孤雞?

為什麼, 我會異於同事、 家人?

像我這一種人, 到底, 有什麼存在的價值?


為了尋找這一些問題的答案, 我毅然離開技職體系, 而進入歷史、文化的領域。


《資治通鑑》的第一卷, 告訴我:俗人會把「小人」當成「賢人」, 是因為他們不能分辨「才」與「德」的差異。

梁啟超的〈論私德〉, 告訴我: 長久的專制,會使大部份的高才生, 都淪為小人。 這是物競天擇之公例。

胡適的〈慘痛的回憶與反省〉, 告訴我: 如果, 不能找到
新的社會重心, 那麼, 舊的社會重心, 將難以被改變。

《易經》的〈繫辭上〉, 告訴我: 「簡單、 易知」
是建立「天下之理」 的訣竅。

綜合以上的知識, 我得到以下的觀念:

  • 使教育典範的重心, 從「才」 轉移至 「德」,可以縮小「小人」的生存空間, 進而使真正的「賢人」,得以復興。
  • 如果, 不能找到 簡單、 易知的方法, 來分辨「才」與「德」的差異, 那麼, 「德」將難以成為「天下之理」。典範轉移, 將難以發生。

古代的《道德經》, 告訴我: 越了解「生命之母」,
就越了解「施德之道」。

現代的自然科學, 告訴我: 繁殖,變異。
能使基因代代相傳者,生。 不能者,亡。 這就是「生命之母」。

以「慈,故能勇: 《道德經》的第一寶」為基礎,
我建立一個簡單、 易知的模型, 名為: 四種雌基類型。

以「最良好的德: 使大家的共同基因,
得到最良好的照顧」為標準, 我清楚地指出:
  • 哪一種人死後, 會升上天堂, 而與眾神並肩。
  • 哪一種人死後, 會歸於地獄, 而使後代蒙羞。


打開天下人的陰陽眼! 使其鬼不神! 我具有這種能力嗎?

何不讓我們, 來進行一場最嚴酷的考驗?


在臺灣的學術界, 臺灣大學, 可以說,是最頂尖的一所國立大學。 政府的大權, 常落於其校友。

若無充分的理由, 誰敢 公然侮辱 如此大學?

若非 其德 遠低於 其才, 誰能辱之?


易於逼師為賊! 習於以盜為誇! 有如此學術界, 法律有何用?


參考 傅斯年 的 〈萬惡之原〉 , 在此, 我要拼命地吶喊:

  • 臺灣大學 是 萬惡之大!
  • 其法律學院 是 萬惡之尤!
  • 其學士帽 是 最頂尖的小人帽!
  • 尤其可惡:
  • -- 讓臺灣的學生, 繼續淪為: 群鬼的公娼!
  • -- 讓自己的子女, 繼續淪為: 與鬼通姦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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