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3日 星期一

中山大學 任我侮辱! 誰敢起訴?











20070205, 我寄了一張存證信函, 及一個大信封, 給中山大學的校長, 張宗仁。

同時, 也把上述的物品, 寄給 教務長, 莫顯蕎。

存證信函 及 大信封 的 收件回執, 可以被用來證明: 我的住址, 是真實的。

 

大信封內, 有五件物品。 依序, 是:
  • 一片 非常拼命 的 非常光碟: shi4v1

 

四張 本片 的 畫面, 不是被印在一張紙上, 而是分別被印在四張 A4 的紙上。 畫面, 相當大。

彩色的影像, 清楚地顯示:
  • 我製作了一塊招牌, 來代表「 國立中山大學」。 招牌上的字, 是: 他媽的 國立國賊大學!
  • 我用竹掃把 去 攻擊 這塊招牌!
  • 我用通便器 去 攻擊 這塊招牌!
  • 我用力地 踐踏 這塊招牌!

 

假設: 你是一名 有尊嚴 的 正常男人。

而我, 不僅, 公然罵你 是: 他、 媽、 的、 國、 賊!

還用 竹掃把、 通便器、 以及 踐踏招牌 的 方式, 去侮辱 你 的 名譽!

在此情況下, 真正 的 正常男人, 應該, 會感到 非常氣憤!

是不是呢?

 

從光碟內的影片, 《當道德刺向虎而翼者的天空》 , 張校長 會看到更多: 中山大學被侮辱、 誹謗的畫面。

從公開信的字裡行間, 張校長 會聞到 非常濃烈 的 決戰味:
  • 無論, 你認不認同我的言論, 或者, 知不知道我在說什麼, 在此, 我都必須要再強調:
  • -- 在無遠弗屆的網路上, 我對中山大學施加「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及誹謗」。 這、 是、 事、 實!
  • -- 如果, 無人因此而受罰、 受刑, 那麼, 國人將會認定: 中山大學的校譽及教職員, 無論死活, 都可以任人侮辱、 誹謗!

 

非常氣憤的情緒, 會使 真正 的 正常男人, 產生以下的意識:
  • 非去找對方理論不可!
  • 非去討回公道不可!

 

非常濃烈的決戰味, 會激化以上的意識, 而 立刻 訴諸行動!

是不是呢?

 

時間, 一天、 一天 地過去。

而, 張校長 和 莫教務長, 所給我 的 回應, 就像死人一樣: 毫無回應!

活像死人 的 回應, 使我 開始產生 以下的意識:
  • 「 中山大學 的 校長室」 可改為「 鬼名堂」。
  • 「 中山大學 的 教務室」 可改為「 太平間」。

 

學生、 校友、 教師、 及職員們! 你們全都是活死人嗎?

我正在拼命地對中山大學施加: 已到極端的公然侮辱, 及誹謗!

你們 敢怎樣?

 

他媽的 國立國賊大學! 受到竹掃把的攻擊! 受到通便器的攻擊! 受到踐踏! 這些畫面, 就在眼前。

校方 卻任我侮辱, 而遲遲不來追究。

請問: 誰敢去找 校方 理論?

 

如果, 你們之中, 確實, 還有幾名 有尊嚴 的 正常男人, 那麼, 就請這幾人, 去問校方:
  • 到底, 中山大學的校譽, 值多少?
  • 害中山大學的校譽, 又被踐踏一次, 應賠多少?
  • 害中山大學的名譽, 又被通便器攻擊一次, 又該賠多少?

 

無論是因為「 習於假裝白癡」或「 已至麻木不仁」, 在中山大學 遲遲不來追究 的 這段期間, 本片又被點閱了好幾次 。

他媽的 國立國賊大學! 受到竹掃把的攻擊! 受到通便器的攻擊! 受到唾棄! 受到踐踏! 這些畫面, 也因此而又重現了好幾次。

這筆帳, 誰敢追討?

 

如果, 我沒有充分的理由, 就對 中山大學 施加極端的公然侮辱, 及誹謗!

那麼, 請盡量用最嚴、 最厲的 法律, 來懲罰我!

 

如果, 我的理由, 確實充分。

那麼, 請問: 誰敢嚴懲「 才高, 德低, 害中山大學蒙受奇恥大辱」 的小人?

 

「國賊! 以盜為誇!」 這一類的指控, 不只涉及名譽, 也涉及: 貪贓!枉法!

其罪責,已經進入 公訴之範圍! 難以撤銷!竟敢漠視! 如此主管, 不只是 不顧校譽! 更是 不知死活!

有主管如此! 誰敢提起公訴?

 

一句話: 你們 都只敢 袖手看著 中山大學的校譽, 繼續, 被我侮辱、 踐踏!

誰敢去促使校方, 用最具體的行動, 來否定這一句話?

 

 

 

註:

本片是:《當道德刺向虎而翼者的天空 》的片段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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