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一塊招牌來代表「 臺灣的教育部」。 不但用竹掃把、 通便器去攻擊它, 我還很用力地踐踏它。
這些動作, 不僅, 被錄成影片, 而且, 被放到 YouTube ...
... 只要有人點閱, 畫面就會重現。
... 只要有人轉載, 檔案就會變多。
... 只要有人存檔, 本片就會不滅。
羞辱至此, 是不是, 已到了極端呢?
如果, 此種 公然侮辱, 及誹謗, 是教育部所能容忍的。
那麼, 請告訴我們: 到底, 什麼樣的羞辱, 才是教育部所不能容忍的?
如果, 此種羞辱, 是教育部所不能, 也不應, 容忍的。
而我, 已經一再地用存證信函, 明確地告知:請儘速來追究 相關 的 法律責任。
教育部卻遲遲不以最嚴肅的態度, 來調查:到底, 是誰害教育部的名譽, 受到極其嚴重的損害?
那麼, 相關的主管, 應該, 都已經陷自己於一種凶境: 人人得而告之!
2002年10月2日, 立法委員, 李慶安, 拿著陳情者的親筆信函, 並且, 指稱:衛生署的代署長, 涂醒哲, 涉嫌性騷擾。
此案, 被稱為「舔耳案」, 轟動一時。 自稱「與涂醒哲熟識」 的男子, 徐群瑛, 公然誣指:涂醒哲參加了「舔耳聚會」。
法官表示: 徐群瑛的行為, 已經嚴重影響他人名譽。
結果: 徐群瑛被判刑九個月, 而且, 不得緩刑, 不得易科罰金, 外加一百二十五萬的賠償金。
在本片, 保持嚴肅的我, 用字體很大的招牌, 和很大、很慢的音調, 來指控教育部:不僅, 是極缺德、變態, 而且, 處於相當穩定的狀態。
用竹掃把去攻擊招牌, 會給觀眾一種感覺: 其名譽, 應該, 被置於糞土之中。
用通便器去攻擊招牌, 會給觀眾一種感覺: 其名譽, 應該, 被丟進馬桶。
和徐群瑛相比, 我的行為, 顯然, 會使官員的名譽, 受到更嚴重的損害。
是不是呢?
無論是因為「 習於假裝白癡」或「 已至麻木不仁」, 在教育部 遲遲不來調查 的 這段期間, 本片又被點閱了好幾次。
相當穩定的極缺德、變態部! 受到竹掃把的攻擊! 受到通便器的攻擊! 受到唾棄! 受到踐踏! 這些畫面, 也因此而又重現了好幾次。
如果, 「害教育部又受辱好幾次」 的大官, 沒有受罰、受刑。
那麼, 因為侮辱教師、誹謗官員, 而受罰、受刑的學生、平民, 包括徐群瑛, 都可以要求: 平反 和 賠償!
是不是呢?
想要控告 教育部長 - 杜正勝, 高教司長 - 陳德華, 及技職司長 - 張國保 嗎? 快去號召大家, 來點閱本片!
在教育部 遲遲不來調查 的期間, 本片被點閱越多次, 相關的主管, 就越難逃一種罪名: 害教育部的名譽, 又受到很多、 很多次極其嚴重的損害!
請注意上一句話 的 最後幾個字: 很多、 很多次極其嚴重的損害!
- 不是一次、兩次, 而是: 很多、很多次!
- 名譽所受到的損害, 不只是嚴重, 更是: 極、其、嚴、重!
- 連「 通、便、器!」 都用上了! 這還不夠嚴重嗎?
20070209 新聞報導: 有人只因說了一句「 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就被依「 公然侮辱罪」 來起訴!
又, 有一名鎖匠, 只因說了一句「 裝肖維(台語, 愚弄人)」, 就被依「 有辱罵之嫌」, 而判賠 25000 元!
歡迎大家 將本文 轉貼 到 BBS 站, 轉寄 給 記者、 民意代表、 ......
並且, 懇請 記者 及 民意代表, 去質詢 政府:
- 到底, 教育部的名譽, 值多少?
- 害教育部的名譽, 又被踐踏一次, 應賠多少?
- 害教育部的名譽, 又被通便器攻擊一次, 又該賠多少?
如果, 無人會因本片, 而受到: 足、以、令、人、 信、服、 的、刑、罰!
那麼, 政府, 就應該, 要正式宣告: 教育部 的 名譽, 破產!
或者, 將「 司法院 的 官方網站」 正名為「 裝肖維 的 家」。
是不是呢?
如果, 我沒有充分的理由, 就對教育部施加極端的公然侮辱, 及誹謗。
那麼, 請盡量用最嚴、最厲的法律, 來懲罰我!
如果, 我的理由, 確實充分。
那麼, 就請大家, 睜大眼睛來看:
- 到底, 「極缺德, 極變態, 害教育部蒙受奇恥大辱」 的小人, 會被判什麼刑、求多少償?
註:
- 本片是:《當道德刺向虎而翼者的天空 》 的片段 60
- 相關的資料, 包括 存證信函, 被置於:www.shi4.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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